城市供水水质管网水质问题
200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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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水质 管网水质问题
城市供水水质问题

  摘要: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是1985年颁布执行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副业污染的增加,影响了供水水质。为适应新的情况,GB5749-85正在修订上报审批中。 
 
  关键词: 供水水质 污染 

    1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问题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是1985年颁布执行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副业污染的增加,影响了供水水质。为适应新的情况,GB5749-85正在修订上报审批中。

    1993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中规定了2000年要达到的供水行业的水质目标(以下称“目标”)。“目标”按城市类型划分,供水量>10万m3/d和<10万m3/d的第三、四类城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仍按GB5749-85的35项考核;第二类为供水量>50万m3/d的城市、省会城市或国家二级企业的自来水公司,按世界卫生组织(WHO)1984年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水质指标项目分类为框架,按国家环保局1989年通过的“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提出增加考核水质指标16项,连同GB5749-85的35项共51项;第一类自来水公司为供水量>100万m3/d的直辖市、对外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或国家一级企业的自来水公司,按1982年欧洲共同体(EC)的“水质指令”的水质指标分类为框架,依同样原则又较二类自来水公司增加考核水质指标37项,并增加Ames致突变试验,即共考核89项。表1为第一类自来水公司考核水质指标与1993年颁布的WHO修订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指标数比较。

    WHO1993年颁布的“水质准则”是世界各国制订国家水质标准的参考基础。各国应从所在地环境、社会、经济、文件条件等因素考虑取舍。

    “目标”与“准则”比较有一定的相差,但都包括6类主要指标,特别是都包括了无机物、有机物中主要的污染物。“目标”列出而“准则”未列出的污染物指标有:酚类、多环芳烃类(苯并(a)芘除外)及几项细菌学指标,“目标”只列出有机磷、有机氯农药及其他。“准则”列出而“目标”未列出的指标有:苯系化合物、氯乙烯塑料的稳定剂和增塑剂等,“准则”列出的农药多,有些国内不生产、不使用,消毒副产物有23种,“准则”要求检测氯仿及氯代醋酸即可。从指标的限值来看二者也有不同,见表2。限值相同的指标未在表中列出,总的说来“目标”限值多数较“准则”低,即偏于安全,世界卫生组织[2]认为“凡符合准则指导值的水是安全的”,因而凡符合“目标”限值的饮水亦应是安全的。当前有一种误导:饮水越纯越好,用纯水(渗透水)代替饮用水。导致输入人体需要的常量元素如钾、钠、钙、镁等以及微量元素如锌、硒、碘、钴、氟、铜、磷、铝、氯、铁、锰等的大量减少,将影响人体健康。另一种误导是将用为饮料的矿泉水(特别是矿化度高的)代替生活饮用水,也是不可取的。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目标)比较
 水质指标  国标
 GB5740-85
建设部水质目标一类水司 WHO1993年水质准则   备注
1.细菌学指标   2(2)   5(5)   2(2) 1.括号内为有限值或指导值的指标数
2.建设部目标中凡加注聚丙烯酰胺的单位要测丙烯酰胺
2.无机物(包括感官)   23(23)   40(38)    36(17)
3.有机物
 氯代烷烃
 芳烃
 氯代苯
 其他有机物

  1(1)
  -
  2(2)
  -
  1(1)

  6(6)
  3(3)
  12(12)
  2(2)
  4(3)

  5(4)
  5(5)
  6(6)
  5(4)
  10(8)
4.农药   2(2)   8(8)   36(38)
5.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
 消毒剂
 副产物 



  1(1)
  1(1)



  1(1)
  5(5)



  5(2)
  23(15)
6.放射性   2(2)   2(2)   2(2)
  共计   35(35)   88(85)   135(98)

 表2 “目标”与“准则”指标的限值比较

  指标

建设部水质目标一类水司(mg/L)

WHO1993水质准则(mg/L)

  指 标

建设部水质目标一类水司(μg/L)

WHO1993水质准则(μg/L)

硝酸盐氮

 20

 11.3

氯仿

  60

 200

亚硝酸盐氮

 0.03

 0.91

四氟化碳

  3

 2

氟化物

 1.0

 1.5

DDT

  1

 2

 1.0

 3.0

苯并(a)芘

  0.01

 0.8

 0.54

 1.5

有机氯(总量)

  1

 

 1

 0.7

1,2-二氯乙烷  

 30

 1

 0.3

1,1一二氯乙烯  

 50

 0.05

 0.02

四氯乙烯  

 40

 0.01

 0.005

三氯乙烯  

 70

氰化物

 0.05

 0.07

一氯甲烷  

 20

 0.05

 0.01

1,1,1-三氯乙烷  

 2000

 0.01

 0.003

1,1,2-三氯乙烷    

 0.05

 0.01

1,1,2,2-四氯乙烷    

  2 水源污染问题

  我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110个重点河段,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类的占32%,3类的占29%,属于4、5类的占39%。长江、黄河、珠江部份河段污染严重,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城市地面水的136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3、4、5及超5类的共有118条,太湖、巢湖、滇池富营养化。城市地下水超采或海水入侵现象日益突出。由于水源污染给城市给水水质处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具体表现为:

    ①处理后水质感官性指标不良,色度高、有异味、臭,这固然与水中氨氮、过锰酸盐指数高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水中溶解氧低下有关。富营养化的湖泊水,藻类繁殖,产生土味素(geosmin)及二甲基异茨醇(2-MIB)等物质。藻类还产生致病、致癌毒素[2]。

    ②由于氨氮的存在,降低加氯的消毒作用,造成过滤除锰困难,另一方面生成氯胺(NH2CI) 致突变物[2]。若采用折点加氯消毒、加氯量大,造成消毒后水中的TTHMs及其他消毒副产物的增加,其中有致突变物、致癌物,特别是MX及E-MX在毫微克/升(ng/L)数量级即具致突变性。

    ③源水中有毒害物及三致物质难以去除,常规水处理工艺只能去除分子量在10000道尔顿以上的物质,对于1000~10000的化合物只能去除20~30%,对于500~1000分子量的物质基本上不能去除。水中三致物的分子量大多在500以下,常规工艺去除困难,其他有毒有机、无机物的情况也差不多。

    ④有些污染物目前还难以检测,富营养湖泊水中藻类繁殖,产生三类藻毒素[2]:肝毒素(heptotoxins)、神经毒素(neruotoxins)和酯多糖毒素(lipopolysaccharides),目前尚缺少检测方法及水中容许浓度的限量。因之,尚未见通过水处理去除藻毒素情况的报导。 

    ⑤管网水水质不稳定。水质污染造成混凝剂、消毒剂剂量增加,降低了水的pH值,增加了水的不稳定性;其次有机物污染导致管网水可生化的有机碳(BDOC)或可同化性有机碳(AOC)浓度增加,细菌易于繁殖滋生,腐蚀管道,恶化水质。

    处理污染原水成为当前水处理工作者需要解决的课题。首先要强化常规处理工艺,优化水处理工艺的技术参数;有必要时增加化学的、物理学的或生物化学的预处理;在常规滤池前或后增加活性炭过滤或臭氧活性炭过滤,已经证明对去除有机污染物、降低Ames致突变试验的致突变率MR值是很有效的。根本解决还是要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

   3 管网水水质问题

  城市管网与其输送的水构成一个复杂的化学、生物化学反应系统。管网在水压降低时,会因抽吸作用吸入含有氨及可同化性有机碳(AOC>0.25mg/L);而余氨不足时,有害细菌及微生物会繁殖;地下水库会因渗入地面水或地下水而污染;管道检修会造成管网污染;屋顶水箱会因小动物进入或长期不清洗、消毒而水质恶化;pH值<6.5、硬度<50mg/L的水,对铜有腐蚀作用;二氧化碳>50mg/L,溶解氧和硬度高的地下水会使铜腐蚀成麻面;铅在我国只用于管道接头,低PH值及低碱度的水对铅的溶解力最强;水泥砂浆管道涂衬会NH3污染,NH3会在管道中转化成亚硝酸,沥青涂衬会释放出苯并(a)芘致癌物,应禁止使用。

    微生物在管道中形成低pH值或者高浓度腐蚀性离子的微区(micro Zones),导致发生氧化过程或腐蚀产物的去除及保护膜的脱落,硫酸盐还原菌及铁细菌在腐蚀中作用较大,硝酸还原菌及产甲烷菌也有作用。管网水无余氯,特别是“死端”余氯消失,细菌性腐蚀最易发生,管垢或腐蚀产物多的地方问题较多。异型链球菌耐干燥,往往用于检查新排管道或修复管道后的污染检查。

    由于水中化学物质的组成有时会呈腐蚀性,有时会呈沉积性;或者由于管材金属与管材中的杂质而导致化学腐蚀。

    一些研究者[1]对国内34个主要城市资料的统计,地面水水厂出厂水水质基本稳定的占21%,腐蚀性的占50%,经微结垢的占29%。地下水水厂出厂水基本稳定的约占50%,有腐蚀性的占30%,轻微腐蚀性的占20%。对占全国总供水量42.44%的36个城市调查,出厂水平均浊度为1.3度,而管网水增加到1.6度;色度由5.2度增加到6.7度;铁由0.09mg/L增加到0.11mg/L;细菌总数由6.6cfu/mL增加到29.2cfu/mL。尽管如此,表3表明全国自来水公司管网水质4项指标的合格率还是较高的,但也反映了一些日供水几千或几万m3自来水公司合格率较低的情况。我们还缺少对管网水的深入的研究,一些初步的统计数据[1]发现管网水的挥发性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硝酸盐,这些生物可降解物质较出厂水分别降低了29~38%、12~33%、7~62%,可能为涂层释出的苯并(a)芘增加了50~180%。某城市发现管垢厚达16~20mm,赤色、有腥味,含16种金属元素,检出铁细菌、埃希氏大肠杆菌等6种微生物。根据上海、天津等市定期测定管网粗糙系数统计,发现无防腐措施的管道输水能力已降低了1/3以上。管道结垢,输水水质恶化,管道输水能力下降已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要提高出厂水的水质稳定性,稳定管网水中的余氯,降低水中的可生化或可同化的有机碳和氨浓度,做好管道防护,选用新管材,加强管道埋设、检修和维护管理,建立管网水力学模型及水质模型,设置管网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将有助于水质管理。

表3 全国自来水公司管网水水质合格率统计(%)

  年 份

  浊  度

 余 氯

  细 菌

 大肠菌群

最高

最低

平均

最高

最低

平均

最高

最低

平均

最高

最低

平均

1989年319城市

100

61.0

97.46

100

22.6

93.36

100

25

97.87

100

8.42

77.95

1995年519城市

100

62.24

98.26

100

45.9

94.05

100

75

99.04

100

70.0

99.06

  4水质检测问题

  建设部组建了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网由国内各地区水质监测站组成,受建设部委托,行使一定行政监督职能。目前已建立了30个监测站,并能按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考核规范”(JJG1021-90)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这对监督各地供水水质,落实建设部2000年“目标”将起到良好的作用,但是从当前情况来看还存在下列问题:

    ①监测站建立时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检测项目为依据进行计量认证,并未包括“目标”要求检测的项目。为了满足“目标”88项的检测要求,建设部有关部门正在研编所需检测方法。实现检测88项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②根据1990年调查统计,三、四类自来水公司都不能独立完成GB5749-85要求检测的35项,四类自来水公司要能检测27项(即GB5749-85中有关有机物5项,放射性2项,银1项共8项,委托有关单位检测)。这一问题某些地方通过建立省级水质监测站解决了,未建省级监测站的地方恐未能解决。

    ③由于我国源水污染的情况,三、四类自来水公司仅仅监测35项是不够的,还应结合当地具体水污染情况增加检测项目。例如,有造纸厂的城市应检测苯酚、氯酚、有机氯类化合物,有皮革加工行业的城市应检测苯、甲苯、有机氯等。

    ④各国家级监测站都有良好的实验室,备有常规仪器设备及现代化大型仪器,具备检测水中各种常量、微量物质的条件,又有一批专业检验人员,在几年的工作中已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如何发挥其潜力,在我国水源保护、水质处理、水质监督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是值得探讨的。

  5 参考文献

  1. 汪光焘主编“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1993年.建工出版社.
  2. WHO:“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2nd,Ed,Vo1.1 Recommendations Geneva 1993.

责任编辑: 产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