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45.67%
2005-07-07      
打印自: 安恒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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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45.67%

通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从2000年的33.15%提高到去年底的45.67%。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708座,排水管道21.89万公里,与2000年比分别增长66%和54%,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7387.24多万立方米。

他还透露,为借鉴国外经验和先进技术,提高城镇水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9月将在北京召开第五届世界水大会,来自全球水行业近3000名专家和学者届时将探讨如何解决全球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及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此外,今年10月,建设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首届中国城市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暨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

据仇保兴介绍,我国已从多方面入手来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提高城镇供水水质标准,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管理。截至目前,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发布46项标准规范,促进供水行业的技术进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建立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组成的城镇供水水质行业监测体系。

积极推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益。1983年至今,全国城市累计节水300多亿立方米,城市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7%,污水再生利用量每年达17亿立方米;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减少水的漏失。

按照城乡统筹的理念加强城乡供水节水和污水治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的辐射作用,使广大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保障。

推进城市水务市场化改革和监管体系的建立。推动市政公用企业产权改革,使水务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政府成为市场监管者,并逐步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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